不许骗人(上)

白丧:

CP:酒吞童子×茨木童子

现代AU。失忆梗。



葫芦吐着舌头,把脑袋搁在酒吞膝盖上。这狗怕热,冷气已经打得很低了,还是一副焦躁不堪的样子,让人看了就想杀来吃肉。

葫芦被养得极胖,酒吞觉得肯定不是自己养的。他不会把狗喂到那么胖。胖狗让人看了就想吃,他能把狗养这么胖还没杀来吃,这就是个悖论。

不过茨木说就是他养的。

他是个医生,妈死得早,爹在坐牢,28岁,喜欢红叶(谈过恋爱),右撇子,热爱美酒,喜欢去的酒吧是大江山,专点那个叫狸猫的酒保,葫芦是他养的,每天晚上九点出门遛狗,十点回家。这些都是茨木告诉他的,他一概不知道,因为车祸撞了脑袋,失忆了。

他觉得茨木都是在扯淡,因为酒吞喜欢红叶这事儿根本没谱。红叶是个大明星,他要只是个医生,怎么喜欢得到?这事前后矛盾,无法证实。

茨木说自己是个写小说的,不善交际,酒吞觉得也是在扯淡。茨木右胳膊是坏的,打字都打不利索,用什么写小说?而且要是写小说的,必定会扯出一整套毫无逻辑弱点的谎言,茨木说的这些连酒吞这个失忆的人都哄不住,算个卵的小说家。最重要的是不善交际这点。他和酒吞说话时滔滔不绝,指手画脚,从头发丝到脚趾头都看不出“不善交际”这四个字。

那条叫葫芦的大白熊是酒吞养的,酒吞觉得也是扯淡。首先他肯定不会把狗养得那么胖,胖狗容易被人吃,且活不长。养这么胖还没被吃,逻辑悖论。再者狗这东西认主人,葫芦虽然和酒吞亲,但是和茨木也亲。二亲不分高下,所以酒吞觉得狗可能是他俩一起养的。

人和狗大眼瞪小眼地看了许久,狗对杀气颇为敏感,可能看出酒吞想杀狗吃肉,于是狂吠起来,茨木拎着铲子从厨房出来,“葫芦!不准叫,不要打扰到挚友休息!”

葫芦不叫了,颠颠地跑到茨木脚边转圈,从喉咙里发出犬类特有的呜呜咽咽的声音,茨木去看狗碗,“没粮了。”然后回厨房放下锅铲,倒好狗粮,又返回去做饭。

酒吞在沙发上坐着,对这一切冷眼旁观。

他前几天刚被茨木从医院接回来,都是权宜之计,他不肯相信茨木。但是也想不起自己之前的任何事情,况且当时茨木把手机拿出来给他看俩人的合照,那不大像普通朋友的合照,至少酒吞不觉得两个大男人合照会脸贴着脸。

他观察来观察去,觉得只有一个可能:他和茨木原来是一对,但是茨木打算趁他失忆甩了他。

至于原因,可能是酒吞嫌狗太胖,也可能是茨木看上了别人,后者可能性更大。

这时茨木从厨房出来,把一个碗放到酒吞面前,里面盛着黏糊糊的一团,酒吞叉起一勺子塞进嘴里,是奶油意大利面。卖相不行,味道还好。葫芦看见他们在吃饭,扔下自己狗盆不管,跑过来坐在桌子边看他们。这狗长得高,坐在地毯上还能露个头在桌边上,脑袋跟着酒吞的勺子来回晃,时不时舔一下鼻子。

酒吞恶狠狠地,“死肥狗,这么胖还吃!”

茨木在桌子另外一边眼睛一亮,声如洪钟地,“挚友!你以前也这么骂狗!”

酒吞有些尴尬,“是吗?”

茨木连连点头,絮絮叨叨地说了些狗的事,酒吞听不进去,打断他,“我嫌他肥,怎么还养他?”

茨木用左手抓抓脑袋,“嫌是嫌,养也养,喂得也好。挚友每个周末给他做狗饭。挚友的厨艺也是一等一的好!不光狗饭把狗养胖,我在挚友那住过一个月,也胖了不少呢!”

酒吞把茨木打量个来回,青年的T恤空荡荡地挂在身上,两颊都略微凹了下去,只有精神不错,看起来颇为兴奋。

酒吞烦躁不堪,他不知道自己以前是不是脾气也烂,反正他现在想把茨木搓平了揍。他想问清楚茨木为什么想甩他,还要精心编造这么一顿谎话。

但是他没辙。茨木不能揍。他靠着茨木吃饭呢,字面意思上的。他脑震荡还没好,半夜睡着睡着得爬起来吐,时不时地头晕犯恶心。病人不能吃外卖,他得靠茨木给他做饭。尽管做的是黏糊糊的意大利面,但好死不如赖活着,吃饭也是同理,吃外卖不如吃卖相烂的意大利面。何况他也没有住的地方——茨木带他回他家里看过,老大一个平层公寓,家具都用白单子遮起来,太平间似的,他站在屋里,觉得从脚板心往上冒凉气。他不可能住在这种地方,这地方太吓人了。所以这也必定是茨木编来骗他的。

茨木的家小,三室一厅,两个大男人加一条肥狗,把屋子里挤得满满的。这才叫有了些人气。酒吞偶尔会从梦中惊醒,不知道自己在哪里,要到什么地方去,两只手搓着脸,苦思冥想自己到底为什么会落到今天这个地步,葫芦好像能闻到他醒来的味道,踩着地毯悄没声儿地溜进来,把大脑袋搁在酒吞膝盖上,眼巴巴地看他。

 

酒吞不管喂狗和遛狗。他顶不愿意的事情就是出门。说出来不怕人笑话,他其实是担心自己把住哪儿也给忘了,牵着一条肥狗在大马路上茫然四顾,那画面想想就让人绝望。

茨木遛狗时候,酒吞就偷偷跑进茨木的书房和卧室翻东西。他什么都没翻到过,除了一本叫《金蔷薇》的书,他不记得那本书是说什么的,但是扉页空白处用他自己的笔迹写着“赠茨木,祝好”,除此以外再也没有别的信息。

他觉得自己不大像随便送别人书的人,因此推断出他和茨木的关系不一般。至于不一般到什么地步,他不记得了。他的刷牙杯子是新的,和茨木的不是一对,因此应该不是一起买的。茨木的柜子里只有两双拖鞋,一双夏天穿的,一双冬天穿的,还有一沓子一次性的,因此他们大概也不同住。除此之外没有什么别的结论。

做人烦恼众多,失忆算是其中最差一种体验。正常人便已经足够茫然,更何况酒吞既不知道自己是谁,也不知道茨木是谁,还得和茨木一起度日,整天疑神疑鬼,胡思乱想,情绪烦躁已经是最能容忍的那种反应。

除了睡觉和遛狗,茨木都陪在他身边——这就更不像个小说家了。小说家应该一天在书桌边抓耳挠腮地想如何下笔——尽管酒吞不知道自己从哪得来的印象,但他就是这么认为,因此茨木说自己是小说家也可能是在骗人。

酒吞想了一个办法证明葫芦是自己的狗,他把葫芦叫到屋子中间,葫芦大概以为酒吞要去遛他,不断抽动湿润的鼻头去蹭酒吞手背,用那双黑眼睛盯着酒吞看,酒吞生硬地命令,“坐下。”

葫芦看着他看了一会儿,又讨好地去咬他裤脚,酒吞后退一步,“坐下!”

葫芦坐下了,仍然想靠近他,他不大清楚这是不是一个巧合,这条肥狗看起来不大像能站太久的样子,也可能就是累了才肯坐下。

他垂头看着狗,想从那张肥脸上找出一点亲昵的感觉,但是他的脑子里一片空白,好像完全曝光的胶卷。葫芦看着他,发出轻轻的呜咽声,整个狗趴下把头放在了酒吞脚上。

过了半晌,酒吞蹲下去摸葫芦的脑门。

他可能没有太惨,到底还有条狗肯听他话。不管是谁养的,他都有股份在里边。

茨木从厨房出来,这次端的是过甜的可乐鸡翅,看到他们一副父慈狗孝的样子,也显得十分开心,“挚友,吃饭吧。”

葫芦对饭字比酒吞敏感,撒开腿朝茨木跑过去。酒吞大怒,他算是明白了,这条狗不认主人,认的是饭。人饭狗饭都认,茨木喂他他就认,酒吞也给他扔过几次狗饼干,因此它也认了,所以茨木必然是骗人的。他不可能养这么蠢的狗。

 


茨木偶尔出门采买,去的是超市。出门时间久了酒吞就会觉得烦躁。他在门口转了一会儿才觉得自己像一条等主人回家的狗,于是气得更加厉害。他比狗还离不了人。狗起码耐心等着,他不行,他想出去找茨木,要不是怕找不到家,他就去了。

茨木从来不邀请他同行,为什么?他失忆了,记不清楚蔬菜和水产是不是在一个区域,但是人是好的,还能用来拎袋子。茨木只能用左手拎,酒吞一下子能拎两个。

他不大喜欢茨木不在的时候。这也是他推断出自己和茨木原来应该是情侣的原因之一。只要茨木在他身边,他就没那么烦躁。应该是恋人才有那种安抚功效,他想。他决定抽个时间和茨木摊牌,质问茨木到底为什么骗他,但是还没想好什么时候说比较合适。他总是无法停止地看着茨木,茨木吃饭的时候,抱着葫芦在沙发上看书的时候,在餐桌上打游戏的时候。对方苍白的长睫毛,金色瞳孔,还有像新雪一样湿润的嘴唇,他都偷偷观察过,那些画面在短短半个月内就刻进了他的海马体——这是不可能的,所以之前他肯定也细致地,非常专心地凝视过,否则不可能有这种令人心安的熟悉感。

你看,他们惨都惨到一块儿去了,一个没了胳膊一个没了脑袋,还敢说不是天生一对?

于是酒吞对茨木说,“我能拎袋子。”

茨木正在换鞋,葫芦兴奋地围着他转悠,还去舔他手里的狗绳,他们一人一狗打算去超市,茨木没明白酒吞为什么说这个,“拎袋子这种小事怎么能让挚友来做呢?待会儿——”

酒吞烦躁地打断他,“我能拎两个。”他顿了一会儿,补充道,“超市那种大袋子,我一下子能拎两个。三个也差不多。”

茨木看了他一会儿,低声说,“我只能拎一个。”

葫芦在他们两个人中间快乐地咧着嘴,舌头甩在外面,茨木犹豫了一会儿,“挚友要一起去吗?”

酒吞勉为其难地,“我去帮你拎袋子。”

茨木看着他,“要不——不去超市了,我们出去逛逛。吃个饭什么的。”

酒吞点头,“吃饭,遛狗,然后去超市。”

茨木忽然有些激动,超酒吞凑过来,“我应该早点察觉到挚友的意愿,挚友绝不是愿意一头闷在屋子里的人!因为怕挚友不愿意出门,所以我就没问过,但是——”

“我就是不喜欢出门。”酒吞打断他,“但是我想和你在一块儿。”

茨木眼睛慢慢睁大,看起来真的显得有些无措了,过了一会儿,连耳尖都稍稍有些发红,语无伦次地,“是……挚友……那……”

酒吞忽然想亲他,他一个失忆的人,也没有什么畏手畏脚的必要,就凑过去亲了。那感觉很好,是软的,并且很香。于是分开的时候酒吞稍微舔了舔嘴角。

茨木现在整个人都红得发亮,呆呆地看着酒吞。

酒吞被他看得也忐忑起来,“看什么看……我们之前是情侣吧?难道不是吗?”

茨木垂下头去给狗系绳子,声音有些发闷,听起来不大高兴的样子,“……不是。”

酒吞这个角度只能看到他耳朵还是红的,“那是什么?”

茨木直起腰来,看了酒吞一眼,“是挚友。”

 

他们选了一家口味轻淡的餐厅,因为酒吞的伤还没有大好。茨木给他摆筷子、擦水杯,倒像是失忆的人什么都不会做一样。酒吞觉得不大开心,但是他喜欢看茨木帮他做这些事情的样子,于是就没有阻止。

茨木一副心神不宁的样子,酒吞把来路上在脑子里绕了很久的那个话题抛出去,“我们结婚吧。”

茨木猛地站起来,撞翻一把椅子,餐厅里的人都探头探脑地看着他们,茨木结结巴巴地,“什——怎么——为什么?”

这样就不会被你抛开了。

但是酒吞觉得这样说不妥当,于是看着茨木,“反正亲都亲了。你也不是很讨厌的样子。那就结婚吧。”然后他觉得自己还是打点同情牌比较保险,于是干巴巴地,“我现在只认识你了。”

茨木反而平静下来,拉起椅子,重新在酒吞对面坐好,果断地,“不行。”

酒吞大惊失色,没有想到茨木这么快就拒绝,“为什么?”

茨木说,“挚友以后就会认识其他人,更何况还有一半的几率恢复记忆。没有人比我更了解挚友,挚友想要的,绝对不是这个。”

酒吞大怒,“你说的是原来的酒吞!”

茨木倒是很平静,“你就是酒吞。”

可他怎么会是酒吞呢?他从一片黑暗中醒来,有人痛哭流涕地扑到他床边,然后就是断断续续的昏迷期,随后一个名字被硬塞给他,“酒吞”,酒吞是谁,他不知道。他一点都不了解这个酒吞。酒吞爱吃什么,喝哪个牌子的啤酒,睡前打游戏还是看书,是个文静的人还是暴躁的人,他一概不知。那他怎么会是酒吞呢?

茨木怎么会这么肯定,他就是酒吞呢。

 


大概因为今天有两个人遛,葫芦显得格外兴奋。酒吞拽都拽不住他,被这肥狗扯得一背的汗。茨木在旁边絮絮叨叨地说些“挚友果然力大无穷”之类的话,酒吞只想让他闭嘴。

超市里人不多,他们买了狗饼干,还有一些牛奶之类的健康食物。茨木手里拿着单子,对着柜台一路遛过去,碰到单子上有的就放进购物车里。酒吞推着购物车落后半步,从斜后方看茨木没被长发遮住的白玉一样的小半边脸。他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老也看不够。

路过蔬菜区的时候茨木连眉头都皱起来,苦思冥想自己会做哪些菜,又有哪些稍微上手就能够做出来给酒吞改善伙食,酒吞问,“做饭真的那么难?”

茨木点头,“啊,怪难的。以前看挚友做饭的时候没有感觉,但是自己做才发现——挚友,吃秋葵吗?”

“吃。”

“白玉菇呢?”

“我想做饭。”

茨木又露出了诧异的表情,“……好啊。”

“我亲你,你为什么不躲?如果你不喜欢我的话。”

茨木愣了一会儿才明白他在说什么,脸立马又涨得通红,“那是……那不是,和喜不喜欢没有关系。”

酒吞执拗地说,“就是有关系。”

茨木咬着嘴唇,“因为以前没有……就是,没有亲过。我不知道你会……,那个,亲我。”

酒吞追问,“要是没亲过,不是情侣,我怎么会给你做饭?”

茨木倒像是有点迷惑了,“因为是挚友。”

倒也说得通。朋友之间小住啊吃个便饭啊,都是常事。酒吞开始觉得是自己太多疑了。

他告诉茨木,“当挚友是没有保障的。”

茨木睁圆了眼睛看他。

“你看,像这样,我失忆了,都不记得了。也可能别人来认领我,我就跟着别人走了。压根不记得你,也不会把你当朋友什么的。”

茨木觉得也有道理。

酒吞继续蛊惑他,“不如结婚。结了婚就有保障了,要是别人把我领走了,你就拿着结婚证出来,和我说我是你丈夫。白纸黑字写着,我也不能抵赖。”

茨木像是有些心动的样子,但最终还是摇头,“不会的。我不会让别人把你领走。谁敢瞎领你,我就揍他们。”

酒吞气得要命,“你胳膊都坏了,打得过谁?”

茨木龇着牙笑,“我打得过。我打架很厉害,胳膊就是和别人打架时候坏掉的。”

“怎么坏的?和我说说。”

酒吞以前只要求茨木说他自己的事情,现在也想听茨木的事了。

茨木满不在乎的,“咱们念高中的时候,有人来找你茬。对面人太多,我胳膊就坏了。”

“那我呢?”

茨木开心地,“你没事。”

“为什么有人找我茬?”

茨木犹豫了一会儿,“你是黑道太子爷。”

酒吞大怒,“操你妈,我要是黑道太子爷还会去当医生?”

茨木为难道,“挚友,这我也不知道。你没和我说过。”

太他妈扯了。哪门子的小说家。故事都不愿意编了,可以说是非常不敬业。

酒吞看了他一会儿,把手里的西蓝花扔进购物车,“别的我不管,我就是要和你结婚。”




——tbc——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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